葡萄牙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框架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数 |
通识 课程 |
必修课 |
思想政治理论 |
16 |
国防教育与体育 |
6 |
大学数学 |
0 |
大学外语 |
10 |
计算机基础 |
3 |
选修课 |
人文科学 |
2 |
社会科学 |
4 |
自然科学 |
4 |
大类课程 |
学科基础课 |
|
专业 课程 |
专业必修课 |
74 |
专业选修课 |
24 |
跨学科大类选修课 |
2 |
专业实习 |
2 |
毕业论文(设计) |
6 |
合计 |
153 |
葡萄牙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葡萄牙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葡萄牙语高级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葡萄牙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葡萄牙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及较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能力。
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实践能力,并充分体现在专业课成设置中。在专业必修课中,课程实践性部分占36个学分,即448学时,专业选修课中,课程实践性部分占11个学分,即176学时。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了解我国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
2.掌握语言学、文学及相关人文和科技方面的基础知识;
3.具有扎实的葡萄牙语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4.了解我国国情和对象国的社会和文化;
5.具有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和基本调研能力;
6.具有一定的第二外国语应用能力,要求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成绩报告单;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基本学制与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三、主干学科
外国语言文学
四、核心课程
基础葡语、葡萄牙语视听说、高级葡语、葡汉互译、葡萄牙语口译。
五、授予学位
学生考核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 学士学位。
六、学分与学时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153学分,总学时232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117学分,占76.47 %;选修课程 36学分,占23.53%;实践教学49学分,占32.03%。
课程类别 |
学时 |
学分 |
占总学分的比例 |
通识课程 |
必修课 |
560 |
35 |
29.41% |
选修课 |
160 |
10 |
大类课程 |
必修课 |
|
|
|
专业课程 |
专业必修课 |
1184 |
74 |
70.59% |
专业选修课 |
384 |
24 |
跨学科大类选修课 |
32 |
2 |
专业实习 |
|
2 |
毕业论文(设计) |
|
6 |
必修课 |
1744 |
117 |
76.47 % |
选修课 |
576 |
36 |
23.53% |
实践教学 |
598 |
49 |
32.03% |
毕业最低总学时 |
2320 |
毕业最低总学分 |
153 |
七、社会实践与创业创新发展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团委组织落实,马克思主义学院认定学分;
2.学生参加军事训练由学校统一安排;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教学;
4.学生根据学院具体安排进行专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
5.学生通过调研、学术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开展科研活动,成绩优异者,给予创新能力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