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框架
德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德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 能在外事、 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生产企业、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德语高级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德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德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语言水平及较好的工作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
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实践能力,并充分体现在专业课程设置中。在专业必修课中,课程实践性部分占35个学分,即432学时,专业选修课中,课程实践性部分占20个学分,即320学时。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了解我国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
2.掌握语言学、文学及相关人文和经贸、科技方面的基础知识;
3.具有扎实的德语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4.了解我国国情和对象国的社会和文化;
5.具有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和基本调研能力;
6.具有一定的第二外国语应用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基本学制与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三、主干学科
外国语言文学
四、核心课程
基础德语,德语视听说,高级德语,德译汉,汉译德,德语文 学导论,德语语言学导论
五、授予学位
学生考核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六、学分与学时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154学分,总学时2336学时;其中必修课程117学分,占84.31 %;选修课程 37学分,占24.03%;实践教学48学分,占31.17%。
七、社会实践与创业创新发展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团委组织落实,马克思主义学院认定学分;
2.学生参加军事训练由学校统一安排;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教学;
4.学生根据学院具体安排进行专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
5.学生通过调研、学术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开展科研活动,成绩优异者,给予创新能力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