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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方语言文化学院硕导资格审核和招生资格认定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0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办法和工作程序,充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打造一支有竞争力、有创新力、有活力、有担当的高水平导师队伍,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外校〔2018〕28号)为依据,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遴选原则


第一条 坚持评聘分开原则,实行硕士研究生导师(含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任职资格认定和招生资格审核分离。

第二条 坚持协同管理原则,实施硕导任职资格的认定和招生资格的审核备案制。硕导任职资格认定、硕导当年招生资格审核由各硕士研究生点根据学校要求完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条 硕导任职资格基本条件需满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外校〔2018〕28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

(一)学术型硕导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 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治学态度严谨,无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3 系人事关系隶属学校的在编人员或与学校签订全职工作合同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在所申请的学位授权学科内有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

4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上专业技术职务。

5 完成近三年(以自然年为单位计算,下同)学校规定的对应岗位的基本科研工作量之和。在岗不满3年的人员,由培养单位比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其近三年成果进行认定。

(二)专业型硕导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 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治学态度严谨,无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3 系人事关系隶属学校的在编人员或与学校签订全职工作合同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

4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 完成近三年(以自然年为单位计算,下同)学校规定的对应岗位的基本科研工作量之和。在岗不满3年的人员,由培养单位比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其近三年成果进行认定。

6 熟悉本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和培养目标。具有指导研究生从事应用研究的能力,能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实践活动条件和指导。


第二章 硕导招生资格基本标准



第四条 申请学术硕导招生资格者应符合下列其本条件

(一) 具备学术学位硕导任职资格。

(二) 能完整指导1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符合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学术学位硕导招生资格基本条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主持(含立项或结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2.以独立完成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二类A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3、以独立完成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取得本专业高水平学术成果(三类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二类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或译著、现职副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国家部委采用的研究报告)2篇(部)以上;

4、作为主要获奖者(排省前三)获得省级上教学成果奖至少1项;

5、作为主要获奖者(排名前三)获得省级以上政府科奖至少1项;

6、主持(含立项或结项)省级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至少1项。

第五条 申请专业学位硕导招生资格者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具备专业学位硕导任职资格。

(二) 能完整指导1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已招收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硕导,应完成近三年学校规定的对应岗位的基本科研工作量之和。首次招生的专业学位硕导,除满足该条件外,由各研究生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招生资格基本条件。

第六条 硕导任职资格认定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外校〔2018〕28号)第十二条之规定。


第三章 选程序


第七条 学院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硕导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人数为9人,由兼任研究生点负责人的院长、副院长及研究生点负责人共同组成。小组成员包括:杨可、杜卫华、刘巍、陈湘荣、费俊慧、贾晨、崔涛涛、陈宁、吴凡。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硕导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申报过程中的争端解决和文件解释工作。

第八条 硕导任职资格认定要求

1 校内新任职硕导资格认定

校内新任职硕导资格每两年认定一次,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经本人申请,硕导资格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的硕导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硕导资格认定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2 新调入我校硕导任职资格认定

在调入我校之前已获得硕导资格者,可在每学期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硕导资格认定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硕导任职资格时若申请认定学术硕士硕导任职资格,必须同时申请认定专业硕士硕导资格。

第九条 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每年审核一次。

每年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由硕导招生资格申请者提出申请,硕导资格认定工作小组根据招生资格认定方案对申请者进行招生资格审核。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列入下一年度招生简章。校外或院外硕导首次招生时也应符合本专业首次招生审核条件。申请认定硕导任职资格时若申请认定学术硕士硕导任职资格,必须同时申请认定专业硕士硕导资格。


第十条 本年度硕导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2020年5月31日前,凡是符合学校《遴选办法》规定的硕导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者,均可向申请学科所在的硕士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硕导申请者科研工作量或科研成果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每位申请者最多只能申请一个学术学位硕导任职资格和一个专业学位硕导任职资格。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学术学位硕导任职资格的申请者须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7),一式一份。

(2)申请专业学位硕导任职资格的申请者须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8),一式一份。

2、硕导资格认定。

2020年6月1日前,学院汇总硕导申请材料后,由硕导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遴选办法》所规定的导师任职资格条件对申请者进行任职资格认定,确定通过认定的硕导申请者单,并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第十一条 硕导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1、硕导招生资格审核方案制定与审批

2020年6月20日前,学院硕导工作小组在学校《遴选办法》所规定的硕导招生资格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学科 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制定硕导招生资格的审核方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后开始执行。


第四章 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科研成果、教改项目及其奖励的认定,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外校〔2018〕28号)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之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在公示硕导任职资格及招生资格名单期间,申请人认为对其本人的申请审核存在不公或者错误的,要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方语言文化学院硕导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对申诉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

第十四条 本方案细则由西言语言文化学院硕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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