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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08    作者:     来源:     点击:

捷克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框架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数

通识

课程

必修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16

四史

1

国防教育与体育

6

大学数学

2

大学外语

32

计算机课程

3

大学生素质课程

3

选修课

自然科学

2

人文科学(艺术与审美课程)

2

人文科学

2

社会科学

2

通识特色


跨学科课程

跨学科微专业模块课程

10

专业

课程

专业必修课

74

专业选修课

18

专业实习与劳动

2

毕业论文

6

合计

181

捷克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

本专业秉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注重课程改革和课程思政,将知识、技能、思辨和价值观引领融为一体,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实行捷克语+英语”双语培养模式,使学生具有扎实的捷克语基础知识和熟练的捷克语听、说、读、写、译技能,能较深入地了解捷克的文学、历史、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等概况,同时能掌握较强的英语基础知识与英语交际能力,以及某一跨学科专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培养学生具有国际视野和中国情怀,成为能够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育、管理工作的高级捷克语+英语的双语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了解我国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

2.掌握语言学、文学及相关人文和科技方面的基础知识;

3.具有扎实的捷克语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4.了解我国国情和对象国的社会和文化;

5.具有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和基本调研能力;

6.本专业学生主修捷克语,同时修读32学分英语及某一跨学科专业,要求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成绩报告单。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基本学制与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三、主干学科

外国语言文学


四、核心课程

基础捷克语、捷克语视听说、高级捷克语、捷汉互译。


五、授予学位

学生考核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六、学分与学时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181学分,总学时2816学时;其中必修课程155学分,占85.64%;选修课程26学分,占14.36%;实践教学50学分,占27.62%


课程类别

学时

学分

占总学分的比例

通识课程

必修课

1056

63

39.23%

选修课

128

8

跨学科课程

必修课

160

10

5.52%

专业课程

专业必修课

1184

74

55.25%

专业选修课

288

18

专业实习与劳动


2

毕业论文(设计)


6

必修课

2400

155

85.64%

选修课

416

26

14.36%

实践教学

656

50

27.62%

毕业最低总学时

2816

毕业最低总学分

181

七、社会实践与创业创新发展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团委组织落实,马克思主义学院认定学分;

2.学生参加军事训练由学校统一安排;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教学;

4.学生根据学院具体安排进行专业实习与劳动、撰写毕业论文;

5.学生通过调研、学术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开展科研活动,成绩优异者,给予创新能力学分。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20)36207117

学生工作电话:(020)36207116

地       址:中国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第四教学楼 5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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