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团学活动制度:
一、 学院集体活动
1、团学各职能部门必须服从院领导老师的安排做好活动相关工作。
2、团学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互相协助,共同完成工作。
3、活动完毕后各部门应在三天内上交一份总结于团学办公室存档。
二、部门活动
1、各部门在开展活动时,应提前两周向全委会递交书面计划书,计划书要包括:活动目的、活动主题、活动对象、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细节内容及活动经费预算等,由全委会商议是否通过,再交于团学办公室存档。
2、 主办部门必须提前一周与宣传部与信息部联系,并提供资料,共同做好活动的相关宣传。
3、 主办部门活动所需经费必需经得学生会主席签字后才可到老师处审批,否则一律不给报销,同时允许报销的经费必须要有有效发票(具体细节请查看财务制度相关事宜)。
4、 各部门活动要追求高效,活动期间必须要有主办部门的负责人在场主管监督,并及时保存有用资料以备后用。
5、 活动完毕后,各部门应及时召开部务会议,总结工作,吸取经验并做好书面总结记录,及时上交团学办公室存档。
三、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团学办公室
西语学院团委学生会
2006年8月